关于评选2012年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2-12-12 阅读次数:
 (转研究生院通知)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营造优良的学术科研氛围,增强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2012年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开始。
“学术之星”作为我校研究生学术科研方面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积极参与科研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硕士生、博士生;鼓励其在学术领域勇于攀登、不断进取;并通过“学术之星”的各种展示、交流优秀科研成果和科研体会,拓展学术视野,激发科研热情,传承学术底蕴,引领科技创新,推进学术发展,提高培养质量,引导并带动广大研究生同学刻苦钻研,提高我校研究生的整体学术和科研实力;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和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出贡献。
一、参选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面向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选:
1、硕士生至少有一篇、博士生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SSCICSSCI期刊发表(含接收)的论文。
2、参加学科竞赛或挑战杯比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获得授权专利、科技奖励或参与重要学术著作的编写。
4、积极宣传、组织和参与学术与科技创新活动,为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做出重要贡献。
以上所有成果的所属单位须为北京化工大学。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三位或三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者可参选,也可自荐。所有申请者下载《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请表》(见附件),如实逐项填写,并将发表文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电子版本发送到buct_xsb@126.com;纸质版请于每天的8:00-11:30,13:30-17:00之间送到研究生办公大厅。
报名截止日期:20121227日。
三.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学术之星”初评委员会按照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评选以论文的深度和创新性为主,兼顾实效性和规范性,同时结合其它学术成绩做出评价。确定20名左右候选人参加决赛。
2.公示:参加决赛候选人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两天。
3.决赛: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复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复审。评选出10名“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原则上有一定比例硕士生。
四.补充说明:
1.拟申请2012年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的研究生必需在2012研究生“博言论坛”各学院分论坛做学术报告,并提交“博言论坛”摘要论文。
2.当选“学术之星”的硕士生或博士生,在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中,学术类校级获奖情况可按照校级一等奖进行加分。
3.写明发表论文情况(论文名称,第几作者,刊物名称,语种,影响因子)、参加科研情况(科研或学术竞赛获奖情况)。
4.其他学术成绩,经认定后予以采纳。
5.所有获奖人员均有义务参加学校或者学院统一安排的学术之星相关学术及交流活动。
6.评选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