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通知

发文时间:2011-05-19 阅读次数:

转发研究生院通知,请各位心理委员查看。有意者请5月22日(周日前)将评选表格和事迹材料发到64433854@163.com,邮件名注明“参评优秀心理委员”。

北京化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通知

为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学生工作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在每年525心理健康节期间开展“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活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予以奖励,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各班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心理学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专题培训或校外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2、热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3、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坚持保密原则,能够尊重班级学生的隐私;
5、能够定期上报《心理委员工作情况汇报表》,实时反映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6、能够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保持联系,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给予及时有效的支持、陪伴;
7、对班级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迅速地上报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室,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三.申报及评选情况: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本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各学院评选1名候选人,并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研工办
2011年5月19日